一、要防范产品定价风险。  建立保险产品设计、销售和投资协调机制。 资产管理部门要主动向产品研发部门提供经济运行趋势、金融产品利率和投资品种收益等情况,充分揭示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支持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市场销售、公司管理和投资回报等因素?  二、要防范资产错配风险。  根据市场变化和产品成本要求,按照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原则,在风险容忍度范围内,以保险产品为基础,确定资产配置方案,构建具体投资组合,从源头和基础抓起,确保保险产品负债与投资资产相匹配,防止资产低效配置和高风险投资损失。 先了解大类资产分类、然后了解经济周期不同时期各类资产的可能的表现、再了解当前以及即将进入经济周期的哪个阶段、选择表现或者即将表现最好的资产进行配置杜宇老师,加拿大多伦多大学MBA,美国马歇尔大学学士.先后服务于加拿大皇家银行等多家不同的国际金融机构和行业! 现任某银行人民币国际化业务高级经理.在杜老师十余年金融行业经验里,主要负责公司的流程重组与优化,精简机构与重组,战略调整,新的产品规划与投产,公司变革,人民币国际化发展趋势等项目。 杜老师丰富的国际金融行业工作及培训经验涵盖美国、加拿大、英国、中国、香港,使其能以流利的中英文从国际的视野深入浅出的传授实战课程? 核心课程:•宏观经济下银行的应对-人民币国际化与自贸区•经济转型下公司的变革管理•矩形公司架构内的项目管理和变革•被市场倒逼的银行流程优化管理专项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和定向资产管理是资产管理的三种业务,三者的差别在于:专项资产管理是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接受众多客户的委托管理他们的资产,即一对多,但是投资对象是专门的,故称专项资产管理; 集合资产管理也是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接受众多客户的委托管理他们的资产,即一对多,但是它的投资对象却不是专门的,它又可分为限定性的和非限定性的集合资产管理,前者的投资对象受到限制(但并非专门,所以它与专项资产管理是有区别的),后者则没有限制;  定向资产管理是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只接受一个客户的委托管理其资产,即一对一。 专项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和定向资产管理是资产管理的三种业务,三者的差别在于:专项资产管理是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接受众多客户的委托管理他们的资产,即一对多,但是投资对象是专门的,故称专项资产管理;  PS:主要的区别就是这些吧,,你可以参考一下《证券交易》(即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用的参考书目),里面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很容易区分的。 第一,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证券公司可以在规定的最低限额的基础上,提高本公司客户委托资产净值的最低限额。 第二,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只能接收货币资金形式的资产? 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  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 第三,证券公司应当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定为均等份额? 客户按其所拥有的份额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所占的比例享有利益、承担风险? 但是按照以下规定第五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不得转让其所拥有的份额,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证券公司可以自由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者其他授权程序的批准。  在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不得收回所投入的资金。 以自由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对其所投入的资金数额和承担的责任等作出约定;  第六,证券公司可以自行推广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委托证券公司的客户资金存管银行代理推广。  客户在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之前,应当已经是证券公司自身或者代理推广机构的客户。  第七,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自中国证监会出具无异议意见或者作出批准决定之日6个月内启动推广工作,并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立工作并开始投资运作。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完成前,客户的参与资金只能存入资产托管机构,不得动用。 第八,证券公司进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运作,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的,应当通过专用交易单元进行,集合计划账户、专用交易单元应当报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的证券,不得用于回购!  第九,证券公司将其所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 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 第十,证券公司将其管理的客户投资于本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及与本公司或资产托管机构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应当事先取得客户的同意,时候告知资产托管机构和客户,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单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前述证券的资金,不得超过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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